聚合氯化鋁取代鋁鹽混凝劑的優勢比說明
鋁鹽廣泛應用與生活飲用水和各種工業給水的除濁、脫色、和污水治理,在除藻、硅、鐵、錳等處理中也常采用,可替代鐵系凈水劑不能處理的場合。但隨著人們對其在水體中行為認識的逐步加深,也發現鋁鹽在使用中存在如下一些問題。
1、毒性問題:鋁鹽在人體內積蓄的潛在危害已引起了人們的重視。飲用水中的鋁含量過高,就會抑制人體對磷的吸收,破壞正常的鈣、磷比例,影響人的智力與身體健康,它可能是老年性癡呆癥等需對疾病的根源。我國GB5749-2006生活飲用水標準要求鋁限值為0.2mh/L。
2、鋁的水解范圍小,操作條件不宜控制,因為AL(OH)3是典型的兩性氫氧化物,處理水的PH太高(PH>9.0)或太低(PH<5.5)都將使其溶解,即增加了絮凝劑用量,又增加了除水中的鋁含量。如果把出水作為脫鹽或循環冷卻水的補給水,鋁化物會污染陽離子樹脂和相應增加磷系緩蝕阻垢劑的消耗量。
3、低溫除濁能力差:鋁鹽對水溫變化比較敏感,常溫下就鐵鹽水解速率低,絮體沉淀速度小,從而在低溫情況下將導致AL(OH)3量急劇減少,絮凝效果明顯差,水處理過程中停留時間增長。低溫除濁的實驗證明,鋁鹽用量很大時,反應池形成的礬花卻很小,有時出水濁度反而比原水高。
4、鋁系絮凝劑易受鹽類的影響,除磷效果差,比如氯離子能夠降低明礬的絮凝作用;為了防止水質的富氧氧化,對除磷的要求很高,但鋁鹽的除磷用量比鐵大,且受堿化度影響。
5、另外,長期使用鋁鹽凈水劑會造成水廠輸送管網殘余含量的增加及其形態分布的變化。
本文所指的鋁鹽為硫酸鋁產品,此產品屬于被國內外所淘汰的產品,目前已經不能滿足正常的水處理,已經被聚合氯化鋁所取代而成為水處理的領軍藥劑。更多關于水處理的相關資訊請關注億升凈水官網:http://eshowland.com/